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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方都要房子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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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507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双方都要房子,可先协商处理: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以获得房屋所有权,或约定按份共有,协商一致需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法院裁判规则为: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一般判归产权方;若是婚后共同财产,综合双方贡献、抚养子女等因素,经济相当倾向判给抚养子女方,无明显优势则竞价,出价高者得房并补偿对方。
离婚两方都要房子如何办

一、离婚两方都要房子如何办

离婚时双方都要房子,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协商处理:双方先自行协商,比如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从而获得房屋所有权,或约定按份共有该房屋。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诉讼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具体情形裁判:若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法院一般会判归产权方。若是婚后共同财产,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如双方经济条件相当,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若双方都无明显优势,可能会采取竞价的方式,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再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二、离婚双方争房法院如何判

离婚双方争房,法院会根据房屋性质和具体情况判决:

一方婚前全款买房或付首付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法院一般判房屋归产权登记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

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抚养子女情况、照顾无过错方等因素,进行分割,可能判一方得房并给另一方补偿款,也可能将房屋拍卖后分割价款。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若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双方父母出资,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三、离婚争房法院判案考量什么

法院在离婚争房案件中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房屋产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登记在谁名下是重要判断依据。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结合其他情况判断。

购房资金来源:婚前一方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通常为个人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若父母出资,需区分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婚姻存续时长及贡献:考虑双方对家庭、房屋维护及增值的贡献。如一方在购房后承担较多房贷、装修等费用,法院会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居住需求:会考虑双方实际居住情况和需求,保障基本居住权益。

当面临离婚两方都要房子如何办的问题时,除了常见的竞价、评估等方式解决外,还有一些后续情况需关注。比如房子归属确定后,涉及的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这其中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税费,像契税印花税等。另外,如果房子还有未还清的贷款,后续的还款责任如何分配也是关键。是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独自承担,还是双方继续按一定比例分担,都需要明确。若你在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对这些后续问题或者房子归属的具体判定仍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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