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豪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职务。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采纳。
在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中,20XX年1月至4月,原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卢XX,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收取好处费。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提起公诉,认为其有自首情节。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展开辩护。提出卢XX两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主张借款9,000元及部分第三方查询费用从受贿总额中扣除;强调自首情节,提交表彰材料,提及立功线索。
法院审理后,驳回“牵连犯”辩护意见,全额认定受贿数额;认定自首成立,采纳“退赃”意见,未认定立功及工作家庭情况与量刑关联。最终对卢XX数罪并罚并从轻处罚。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在本案中,虽核心辩护观点未全被采纳,但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推动法院审慎裁判,成功争取关键从轻情节,体现人文关怀,为当事人带来更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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