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一直未好如何处理
若工伤一直未好,可按以下步骤处理。首先,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医疗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这是后续主张权益的重要依据。
若还未进行工伤认定,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若已完成工伤认定,伤情相对稳定后但仍未痊愈,影响劳动能力的,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在治疗期间,员工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可适当延长。若单位不配合处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未愈能申请延长医疗期吗
工伤未愈能申请延长医疗期。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申请时,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应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并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延长的,职工可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费用由其负担。
三、工伤未愈延长医疗期需满足啥条件
工伤未愈延长医疗期,需由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满足条件通常有:一是工伤治疗未结束,病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仍需继续治疗,比如骨折未愈合、伤口感染未控制等;二是要有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病历资料等,以证实需继续治疗的必要性。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提供的材料,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鉴定,作出是否延长医疗期及延长时长的结论。若对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当面临工伤一直未好如何处理的问题时,除了常规的处理流程,还有一些相关要点需关注。比如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依据法律规定,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外,若工伤长期未愈导致劳动能力受限,还涉及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后续的伤残待遇问题。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会影响到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的发放。如果你在工伤未愈的处理过程中,对工资待遇计算、劳动能力鉴定流程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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