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机构推定过错的情形不包括哪些
医疗机构推定过错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除此之外的情形不属医疗机构推定过错情形。比如,因患者自身特异体质导致的医疗意外、在现有医疗水平下无法预料或防范的不良后果、患者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等情况,一般不能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在这些情况下,需结合具体诊疗过程,依据事实和证据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应否担责。
二、医疗机构推定有过错的是哪3种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医疗机构有以下三种情形推定有过错: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未遵循法定或行业规范要求。
二是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隐匿或拒绝提供会妨碍患者了解诊疗情况和维权,因此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三是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这些行为破坏了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影响对医疗行为的准确判断,故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在此类情形下,若医疗机构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机构推定有过错的3种情形不包括啥
医疗机构推定有过错的三种情形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除这三种情形外,其他情况不属推定过错范围。如患者病情自然发展导致不良后果、因现有医疗技术局限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等,一般不能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担责,需综合考虑具体诊疗情况,依据法定过错认定标准和证据来确定。
当我们厘清“医疗机构推定过错的情形不包括哪些”后,可能还会疑惑。若医疗纠纷未触发推定过错,患者需承担哪些初步举证责任?比如是否需要提供完整病历、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初步线索?此外,若不属于推定过错范畴,如何区分医疗机构的一般过错与重大过失,进而影响赔偿比例?这些细节往往关乎维权成败,并非简单科普能完全覆盖。如果您在实际医疗纠纷中遇到此类困惑,或是想进一步明确自身案件是否符合推定过错情形,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分析,帮您理清维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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