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违约能既要定金又要违约金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违约时不能既要求定金又要求违约金。定金与违约金功能类似,都具填补损失和惩罚违约作用。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若选择定金条款,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应双倍返还定金;若选择违约金条款,违约方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通过衡量损失大小、定金数额与违约金数额高低等,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追究违约方责任。
二、一方违约能否提前解除合同
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否提前解除合同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约,即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直接解除合同。比如卖方不交付货物,导致买方无法按时投入生产使用,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若违约未达根本违约程度,要看合同有无约定解除情形。若有且违约符合约定,守约方可依约解除。若无约定,守约方需先催告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对方仍不履行,守约方可解除。
无论哪种情况,解除合同都应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时解除。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根据情况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一方违约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一方违约不能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以填补财产损失为主要目的,精神损害赔偿通常适用于侵权领域。不过存在例外情形,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旅游合同中,旅行社擅自改变行程,导致游客错过重要纪念活动,给游客造成严重精神痛苦,此时游客可在违约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所以一方违约能否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需看是否符合人格权受损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这一条件。
当探讨“一方违约能既要定金又要违约金吗”时,需明确民法典的核心规则。二者原则上不能同时主张,但存在特殊情形需注意:若定金不足以覆盖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守约方可在主张定金罚则后,就不足部分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差额;此外,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与定金罚则存在明显失衡,守约方选择其一后,还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违约金数额。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混淆二者适用边界,导致权益未能充分保障。若你正面临合同违约纠纷,对定金与违约金的选择、实际损失举证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拆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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