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必须要留份吗
遗嘱并非必须要留份,但在特定情形下有相关要求。根据《民法典》,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是为保障这类特殊继承人的基本生活。比如,未成年子女、年老体弱且无经济收入的老人等,如果遗嘱未为他们保留必要份额,在处理遗产时,应当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遗产,剩余部分再按遗嘱分配。除此之外,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不一定非要为某些人预留份额。
二、遗嘱必须要所有子女同意签署吗
遗嘱不需要所有子女同意签署。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可按照自己意愿,依法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只要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该遗嘱即合法有效。
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子女是否同意不影响遗嘱效力。
三、遗嘱必须要接受吗
遗嘱并非必须接受。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但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接受或放弃的权利。
对于继承人而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可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未作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对于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遗嘱权益需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且不得损害债权人等他人合法权益。若放弃后反悔,需由人民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关于遗嘱必须要留份吗,除了是否强制的问题,还有不少实操细节需要明确:比如哪些人属于法定“必留份”权利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不能剥夺其必要份额;胎儿也享有预留份,需在继承时为其保留相应遗产。若遗嘱未按规定留份,可能导致部分内容无效,影响遗产分配。要是你不确定自己的遗嘱是否符合留份要求,或是对必留份的具体标准、胎儿预留份的操作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梳理清楚,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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