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内容未告知会怎样处理
合同内容未告知的处理方式需分情况而定。
若一方故意隐瞒合同重要内容,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若未告知的内容不属重要内容,不影响当事人决定是否缔约,通常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未告知方可能需承担一定附随义务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合理损失。
二、合同内容未告知是否有效
合同内容未告知是否有效需分情况判断。若一方故意隐瞒合同重要内容,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
若未告知的内容不影响合同主要权利义务,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可能仍然有效。例如合同中一些不影响核心交易的附随条款未告知,不影响合同整体效力。
若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即一方因对合同重要内容认识错误而订立,误解方可请求撤销。所以合同是否有效要结合未告知内容的性质、对当事人决策的影响等综合判定。
三、合同未告知内容能主张撤销吗
合同未告知内容能否主张撤销,需看未告知内容是否构成重大误解、欺诈。若一方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受欺诈方有权依《民法典》第148条撤销合同。比如卖方故意隐瞒房屋曾发生严重火灾的事实,买方得知后可主张撤销。
若因未告知内容,致使当事人对合同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并订立合同,构成重大误解,当事人可依《民法典》第147条撤销。如商家未告知商品核心参数,消费者基于错误认知购买,可撤销。但如果未告知内容不关键,不影响当事人决定订立合同,则不能主张撤销。
在探讨合同内容未告知会怎样处理时,其实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若合同内容未告知,除了合同可能被认定为可撤销等处理结果外,还可能涉及缔约过失责任。未履行告知义务的一方可能要赔偿对方因合同订立而遭受的损失,像为准备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等。另外,如果因未告知关键内容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受损方在后续的纠纷中可主张更多合理赔偿。要是你对合同内容未告知的处理细节、损失赔偿范围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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