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遗嘱什么时候过期
遗嘱一般不会过期。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等事项进行处分的意思表示,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只要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符合法定要求,就一直有效。
不过存在一些使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情形。比如遗嘱人生前对遗嘱涉及的财产进行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处分,使遗嘱涉及的相关财产不复存在,该部分遗嘱失效;遗嘱被伪造、篡改部分无效;若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遗产份额,该部分内容无效。此外,若有多份有效遗嘱且内容冲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什么时候立都有效的吗
遗嘱的有效性并非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保障,而是需要满足一系列特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立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项严肃且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行为,这就要求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立遗嘱人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
反之,无行为能力人,比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障碍者等,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如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且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等,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
因为这些人群可能无法真正理解遗嘱内容和立遗嘱行为的意义。
二、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反映立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意愿。
如果立遗嘱人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下立下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例如,有人通过欺骗立遗嘱人使其误以为自己的某个子女不孝顺,从而改变遗产分配意愿所立的遗嘱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伪造的遗嘱显然不能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想法,同样无效;若遗嘱被篡改,那么篡改的部分内容也是无效的。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这意味着立遗嘱人不能随意处分属于他人的财产,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配偶的那部分。
如果遗嘱中涉及到处分他人财产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四、遗嘱形式合法
不同形式的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都有各自严格的法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它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样才能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遗嘱才有可能是有效的。
一旦在立遗嘱过程中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遗嘱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三、遗嘱什么时候才生效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一般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遗嘱是死因行为,遗嘱人死亡前,遗嘱不发生效力。遗嘱人可以在生前变更、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生效需具备一定条件,实质要件上,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须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内容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形式要件方面,不同类型遗嘱有不同要求,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只有同时满足实质和形式要件,遗嘱才会在遗嘱人死亡时依法生效。
当我们探讨遗嘱什么时候过期时,需明确遗嘱本身并无法定的“过期”期限,但存在多种情形会导致其效力终止:比如遗嘱人后续订立了内容相抵触的新有效遗嘱,或通过公证、销毁等方式主动撤销原遗嘱;若遗嘱附生效条件但条件未成就,也会影响其实际效力。此外,若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遗嘱人去世且无代位继承人,该部分遗产将按法定继承规则处理。如果您对遗嘱效力认定、多份遗嘱冲突解决等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逐一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