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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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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30 · 1147人看过
导读: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期限分两种。核定期限:保险人收到索赔请求及完整资料后5日内核定,情形复杂的30日内核定(合同另有约定除外),需补充材料应及时一次性通知。赔付期限:属保险责任的,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赔付(合同约定优先);不属责任的,3日内发拒赔通知并说明理由。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期限是多久

一、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期限是多久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期限分两种情况。一是保险人核定期限,依《保险法》,保险人收到索赔请求及完整资料后,应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30日内核定,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若保险人认为需补充材料,应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等补充。

二是赔付期限,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履行赔付义务;合同对赔付期限有约定,依约定履行。对核定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发出拒绝赔付通知,并说明理由。

二、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条件有哪些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需满足以下条件:

外来因素:死亡由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导致,如车祸、溺水、被歹徒袭击等,而非身体内部疾病自然引发。

突发状况:意外是突然发生、来不及预防的,像爆炸、触电等,长期累积形成的病症不在此列。

非本意:死亡结果非被保险人主观意愿,排除自杀、自伤等故意行为

非疾病:死亡不是因被保险人自身疾病导致,若因心脏病突发离世,通常不在意外死亡保险赔付范围,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符合上述条件,受益人可按合同申请赔付。

三、人身意外死亡保险拒赔情形有哪些

人身意外死亡保险拒赔情形主要有:一是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此属严重违背诚信与道德行为,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二是被保险人自杀,但若合同成立或复效起满二年后自杀,保险人应按约定给付。三是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死亡,因其自身故意违法,保险人可拒赔。四是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致死,因吸毒是违法行为,保险人不承担赔付义务。五是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发生意外死亡,这些都违反交通法规,保险人有权拒赔。

当探讨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期限是多久时,除了关注赔付期限本身,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了解。比如保险赔付的金额计算方式,它通常会依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结合保额、意外情况等因素确定。另外,申请赔付所需的材料也至关重要,一般包括死亡证明、事故证明、保单等。如果材料准备不齐全,可能会影响赔付进度。若你对人身意外死亡保险赔付期限、赔付金额计算或申请材料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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