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法律服务市场,专业化需求日益凸显,刑事诉讼领域更是对律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极高要求。南京有这样一位专业刑事律师——赵骄虎,他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崭露头角。
赵骄虎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11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同时担任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以及“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所在的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无论是总所位于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2号楼3楼,还是高淳分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湖滨路175号27-1号,都为他的执业提供了坚实的平台。
赵骄虎律师秉持“必用吾之所学,践行吾之诺言”的执业理念,深耕刑事诉讼业务。执业十余年间,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他先后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交通肇事案等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危险驾驶等数十起案件实现不起诉;在报捕阶段成功为强奸、贷款诈骗、涉黑等案件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取保候审;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当事人争取缓刑,还实现了多起案件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
赵骄虎律师在办案时有着独特的方法论。他会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精准把握核心争议点,从证据的“三性”要求出发,寻找突破点。在团队协作方面,他作为“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充分发挥团队优势,为案件的辩护提供全方位支持。
以养老项目非吸案为例,2011年被告人甲X注册成立涉案公司,在2014年至2019年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庚X参与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
庚X委托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赵律师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辩护意见。他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问题,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还提出涉案数额中部分应扣除,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并且强调庚X具有从犯、自首等情节,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后,虽未采纳部分辩护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赵骄虎律师通过精准辩护,实现了辩护效果最大化,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南京的刑事诉讼领域,赵骄虎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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