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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受伤家人陪护费用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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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9 · 1368人看过
导读:职工因工受伤家人陪护费用承担分两种情况。若已评定伤残等级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生活护理,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按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若停工留薪期需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未安排时家属陪护的,单位按当地护工同级别劳务报酬标准支付费用。
职工因工受伤家人陪护费用谁承担

一、职工因工受伤家人陪护费用谁承担

职工因工受伤,家人陪护费用承担问题需分情况而定。

若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家属进行了陪护,那么单位应支付相应陪护费用,费用标准通常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二、工伤职工陪护费由谁承担

工伤职工陪护费承担主体分情况而定。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派人护理或支付护理费请人护理。

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谁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若单位未依法支付,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当我们探讨职工因工受伤家人陪护费用谁承担时,其实还有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确定家人陪护费用承担主体后,费用的具体标准如何确定,是按照家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还是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另外,如果家人陪护期间,职工的工伤情况发生变化,陪护费用的承担和标准是否会随之改变。这些都是与职工因工受伤家人陪护费用密切相关的问题。若你在这些方面存在疑问,或者对职工因工受伤家人陪护费用承担还有其他困惑,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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