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递丢了是谁的责任
快递丢失责任的认定需分情况判断。若在运输途中丢失,根据《民法典》,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若已送达代收点丢失,要看是否得到收件人同意。若经同意放置,收件人认可该交付方式,风险一般转移至收件人;若未经同意擅自放置,快递公司有责任。若快递员送货上门,未联系收件人直接将快递放门口导致丢失,快递公司担责。收件人可先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如快递单号、购买凭证等,通过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维权。
二、快递丢了是不是原价赔偿
快递丢了是否原价赔偿需分情况。若寄件人对快递进行了保价,快递公司应按保价金额赔偿,可能实现原价赔偿。若未保价,《邮政法》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损失按约定标准赔偿,无约定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而对于非邮政企业的快递,按《民法典》规定,应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赔偿。所以,未保价时不一定能原价赔偿。
三、快递丢了是谁负责
快递丢失的责任主体需分情况判断。
若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快递公司通常要担责。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
若已送到代收点,在收件人未及时取件时丢失,代收点有妥善保管义务,若因保管不善致丢失,代收点要承担责任;若代收经过收件人同意,收件人自身也有一定注意义务。
若已送达指定地点被冒领,快递公司若不能证明已完成合理交付,需承担赔偿责任。收件人可先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诉讼解决。
当我们遇到快递丢失时,首先会关注快递丢了是谁的责任,但除了责任认定,还有不少关联问题需要明确。比如,若快递被放在代收点丢失,要看快递员是否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未经同意的话,快递企业需承担主要责任;再比如赔偿方面,未保价的快递通常按实际损失赔偿,但不得超过运费的数倍,具体还要看快递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您正为快递丢失后的责任划分犯难,或是不清楚如何协商赔偿、走维权流程,别拖延。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能帮您快速理清快递丢了是谁的责任,还能针对性解答后续维权细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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