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罪认罚和自首是公安还是检察院
认罪认罚和自首在程序涉及公安与检察院。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公安机关会记录在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如实交代也可认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权利和规定;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是主导,会向犯罪嫌疑人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具体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同意的,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审判阶段,法院一般会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二、认罪认罚和坦白并存怎么处理
认罪认罚与坦白都体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均应考量,但二者从宽幅度不同。坦白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依法从宽处理。
当认罪认罚与坦白并存时,认罪认罚吸收坦白情节。因为认罪认罚制度是全面体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涵盖坦白中如实供述的内容。司法实践中,直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给予量刑优惠,不再单独对坦白情节重复评价,但会在确定从宽幅度时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等坦白相关表现,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三、认罪认罚和辩护权有何关系
认罪认罚与辩护权并不冲突。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享有辩护权。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辩护权能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真实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通过辩护人提出无罪、罪轻等辩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辩护人还能就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发表意见,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处理结果。同时,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在充分了解认罪认罚性质和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作出选择。总之,辩护权是认罪认罚程序公正、合法进行的重要保障。
当我们探讨认罪认罚和自首是公安还是检察院时,这涉及到司法流程中的关键环节。认罪认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制度,这一过程主要在检察院主导下进行。自首则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在实际案件处理中,公安负责案件的侦查,会发现犯罪嫌疑人自首等情况并移送相关材料;检察院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查起诉,并根据情况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如果您对认罪认罚和自首在具体案件中的认定、适用程序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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