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界定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复制品罪
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复制品罪存在明显区别。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法定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该罪打击的是侵犯著作权的源头行为,如复制、制作侵权复制品。销售复制品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此罪侧重于侵权复制品的销售环节。实践中,若行为人既实施侵犯著作权的复制行为,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应按侵犯著作权罪论处。若仅单纯销售他人制作的侵权复制品,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则构成销售复制品罪。
二、如何界定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界定侵权责任赔偿损失需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要确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侵权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其次,明确损失范围,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如物品损毁、收入减少等;人身损害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造成伤残或死亡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确定赔偿数额时,遵循填平原则,使受害人恢复到侵权行为未发生时的状态。对于财产损失,能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的按市场价值赔偿。对于人身损害,根据实际支出和法定标准计算。若存在精神损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会综合侵权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因素判定。
三、如何界定侵权专利
界定侵权专利需考量多方面因素。首先,需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其次,分析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看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若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即认定落入保护范围。等同特征指与所记载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手段,实现基本相同功能,达到基本相同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
此外,判断是否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如专利权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为科学研究和实验使用等。若存在这些情形,不构成侵权。
当我们思考如何界定侵犯著作权罪与销售复制品罪时,除了罪名本身的构成要件差异,实践中还有几个关键问题需要厘清。比如两者的立案追诉标准并不相同:侵犯著作权罪需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通常3万元以上)或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等情节严重情形,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则要求“明知是侵权复制品仍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通常10万元以上)”才入罪;若同时实施制作侵权复制品并销售的行为,还可能涉及数罪并罚或择一重罪论处,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如果您在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对罪名认定、立案标准或法律责任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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