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房产离婚被分走怎么办
若继承的房产在离婚时被分走,需先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继承时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若未明确,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分割。
若属于不应分割的情况,可收集相关证据,如遗嘱、公证书等能证明房产为个人继承财产的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继承的房产能否赠与
继承的房产可以赠与。继承人通过合法继承取得房产所有权后,对该房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赠与属于处分权的一种。
不过,在赠与继承房产时需注意,若房产存在共有情况,应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赠与双方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同时,根据规定,赠与不动产应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办理过户时,可能涉及契税等税费缴纳问题,需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继承的房产遗产分割如何进行
继承房产遗产分割,首先要确定该房产是否为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若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割,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均等分配房产价值,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割方式可以是作价补偿,也可按份额共同共有房产等,具体依实际情况确定。
当你遇到“继承的房产离婚被分走怎么办”的困扰时,或许首先要明确继承房产的性质。若遗嘱或遗赠协议明确只归夫妻一方所有,该房产本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被分割;但如果继承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且无特殊约定,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若离婚时对继承房产分割协商不成,是否能通过诉讼主张返还?如果对继承房产的财产性质认定、分割后的产权变更等细节仍有疑问,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你梳理清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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