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起诉已执行不给钱怎么办
若案件已起诉且进入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仍不给钱,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方便法院进行查询和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其次,若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要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法院还可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等措施,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迫使其履行义务。
二、已起诉已执行还可以向对方要债吗
在起诉且执行完毕后,是否还能向对方要债需分情况判断。
若执行已完全实现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即债务已全部清偿,那么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不能再基于该笔债务向对方要债。
若执行仅部分实现债权,剩余部分未执行到位,比如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等情况,债权人有权就未实现的债权继续向对方主张,要求其偿还剩余债务。可在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时,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通过司法程序促使对方履行剩余债务。
三、已起诉已执行债权能转让吗
已起诉且已进入执行阶段的债权可以转让。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除外情形。一般已起诉已执行的债权不在禁止转让范围内。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并且,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在执行程序中,债权受让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由其代替原债权人成为新的申请执行人,继续参与执行程序以实现债权。不过,转让过程需遵循法定程序和要求,确保转让合法有效。
当遇到已起诉已执行不给钱怎么办的情况时,很多人可能会困惑:明明法院已启动执行程序,为何仍拿不到应得款项?其实背后可能藏着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存在到期债权未被查扣,或是配偶共同财产未被追加执行等问题。此外,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能否申请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通过信用惩戒督促履行?如果您正深陷此类困境,不清楚如何查询财产线索、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或启动失信惩戒,别再拖延。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帮您梳理维权路径,切实解决已起诉已执行不给钱怎么办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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