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期间能不能做房产财产公证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做房产财产公证。
夫妻双方可就婚内房产等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办理公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公证具有更强的证明力。办理房产财产公证时,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前往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会对相关材料及双方的约定进行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会出具公证书。这样能明确房产等财产的权属,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保障双方的财产权益。
二、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对方给抚养费
婚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不能单独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对家庭共同生活费用等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但存在特殊情形,例如一方长期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导致子女生活陷入困境,子女或另一方可以以子女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另一方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以保障子女抚养所需费用。
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有疑问,可进一步说明详情,以便准确分析。
三、婚姻存续期间企业财产该怎么分
婚姻存续期间企业财产分割较为复杂。首先要区分企业性质。若为夫妻一方个人独资企业,以一方名义经营,财产一般归个人,但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可分割。
若是有限责任公司等,股权分割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应购买,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夫妻协商一致后,可对股权进行分割。
对于企业的实际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需进行评估作价。分割时遵循公平原则,可采取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等方式。总之,要综合考量企业性质、股权结构及资产状况等因素,在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前提下,依法公平合理分割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能不能做房产财产公证?答案是可以的,但办理过程及后续效力还有不少值得关注的要点。比如,若公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到场办理确认;若是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公证后是否会因约定转化为共同财产?此外,公证文书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能否直接作为有效依据?这些细节可能影响您的财产权益。如果您正打算办理此类公证,或是对所需材料、公证效力等问题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理清关键,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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