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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共同共有的房产一定要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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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6 · 1090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不一定分割。依《民法典》,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双方协商一致可暂不分割(如为子女成长约定成年前不分割);协商不成一方起诉的,法院通常分割,方式含一方得房补偿另一方、售房后分价款。
离婚时共同共有的房产一定要分割吗

一、离婚共同共有的房产一定要分割吗

离婚时共同共有的房产不一定要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不分割该房产,法律尊重当事人意愿。比如双方为了子女成长,约定在子女成年前不分割,仍共同居住使用。若无法协商一致,一方起诉要求分割,法院通常会进行分割。分割方式多样,可一方得房并给另一方补偿,也可将房屋出售后分割价款。

二、离婚时共同财产夫妻该如何划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般而言,对于双方均无过错的情况,通常会均等分割共同财产。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时共同还贷如何来认定

离婚时共同还贷认定需结合多方面判断。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无论由一方还是双方账户还款,都属共同还贷。若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还贷且能证明资金来源,一般不算共同还贷。

实践中,通常看还贷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款,若无特殊约定,认定为共同还贷。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承担家庭开支,另一方虽未直接参与还贷,也可能认定为共同还贷。

认定时需提供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还贷凭证等,证明还贷资金来源及时间。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非产权方有权要求补偿。

离婚时共同共有的房产一定要分割吗?其实并非所有情形都需即时分割。若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房产暂不分割,待子女成年、贷款还清等特定条件达成后再处理;但实践中多数夫妻会选择分割,常见方式包括协议折价补偿、竞价取得、拍卖后分割价款等。需注意的是,若房产涉及未还清的贷款,分割时还需明确债务承担主体,避免后续纠纷。如果您正面临离婚房产分割的困惑,比如不确定是否符合暂不分割的条件,或想了解具体分割流程、贷款债务如何处理等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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