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是n+1补偿吗
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通常是按N+1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N”指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1”即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时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不过,若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只需支付N的补偿,无需支付“1”。
二、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要付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已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或无法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其辞退行为可能被认定违法,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不能胜任工作被开除有赔偿吗
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被开除,可能有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未经过培训或调岗程序,直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当我们探讨“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是n+1补偿吗”时,需注意除补偿问题外,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一是“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需有明确依据(如岗位说明书、绩效记录、培训调岗记录等),企业不能随意定性;二是若辞退流程不合法(如未提前30天通知或未经过培训/调岗程序),劳动者可能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n),而非仅n+1。如果您正面临此类情况,不确定自身是否符合n+1补偿条件,或对企业认定流程、未休年假折算等其他权益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厘清权益边界,帮您妥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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