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要怎样分割
经济适用房分割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该房为一方在婚前申请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房产归婚前申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若经济适用房是婚后双方共同申请购买,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分割时,会考虑房屋的实际居住使用情况等因素。若一方确实没有其他住房,可在分割时适当予以照顾。同时,还需考虑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及当地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规定等。建议双方先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二、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怎样给到孩子
夫妻离婚后将共同财产给到孩子,可通过以下方式:
赠与:双方签订赠与协议,明确将共同财产中的部分或全部赠与孩子。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赠与人在一定情形下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设立信托:可将财产交付信托机构,由其按信托合同约定管理、处分财产,收益按约定归孩子。
直接过户:如房产等不动产,可通过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办理时需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明确孩子为产权所有人。
无论哪种方式,都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手续合法有效,保障孩子权益。
三、夫妻离婚后可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不可以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若双方协商一致且一方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用,法律通常允许。但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免除对方抚养费,另一方日后仍可要求支付。
通常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若一方拒不支付,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等措施,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其生活、教育等方面得到应有的经济支持。
夫妻离婚后经济适用房要怎样分割是不少家庭关注的重点,但实际操作中还有两个关键延伸问题需重视:其一,若房屋未满5年交易限制期,分割时需核查双方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若一方不具备,通常只能主张房屋折价款而非实物分割;其二,分割后办理过户时,需提交离婚协议或法院文书,还需留意当地是否有针对经济适用房过户的特殊税费减免或补缴规定。如果您在处理该房产分割时遇到资格认定、折价款计算或过户流程等具体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细节、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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