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哪些情况可以追加为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情况可以追加为夫妻共同财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5 · 1799人看过
导读: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情况可追加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生产、经营收益;实际取得或已明确可取得的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等。认定需依证据及法律综合判断。
哪些情况可以追加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哪些情况可以追加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追加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2.知识产权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在具体认定时,需依据相关证据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以准确界定财产性质。

二、哪些情况可获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费在侵权责任领域较为常见。一般来说,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残疾、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或者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且情节严重,使受害人遭受精神痛苦,都可能获得精神损失费。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包含精神损害赔偿。此外,因产品质量缺陷、交通事故等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也可能涉及精神损失费赔偿。具体能否获得及赔偿数额,需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定。

三、哪些情况可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当我们厘清哪些情况可以追加为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实践中还有两个关键问题需重点关注:一是追加财产的举证要点。比如婚后一方接受赠与但未明确只归个人的房产,需提供赠与协议过户记录等证据佐证;二是追加后的财产在离婚分割时的特殊情形,如涉及公司股权的追加,还需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若您正面临特定财产(如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所得)的追加疑问,或不知如何收集有效证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精准厘清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边界。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