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行业中,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俞雯,她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合伙人。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俞雯律师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在法律实务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俞雯律师拥有优秀的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南京大学深造,取得国际法硕士学位。在服务地区上,她专注于南京地区的案件,办公地点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7-10楼。其擅长领域广泛,包括房产纠纷、公司经营、合同纠纷等。尤其在房产纠纷领域深耕,成功办理房产纠纷相关案件100余件,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50%。
在众多案件中,“签了合同想反悔,面对天价违约金如何依法维权”一案充分展现了俞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2023年6月20日,再审申请人刘XX与被申请人薛XX、芮XX通过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刘XX以270万元总价购买对方名下房屋,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然而,6月25日刘XX反悔,明确表示不再购买该房屋。薛XX、芮X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房屋总价20%的违约金,即54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面对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刘XX委托俞雯律师申请再审。再审阶段,俞雯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关键办案策略。首先,她指导并协助刘XX收集并提交了原审中未出示的关键证据——2023年6月25日刘XX与卖方及中介工作人员的录音,以此证明双方曾就合同解除事宜进行过协商。接着,基于新证据,俞雯律师向法庭提出两大核心主张: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原审法院对此事实认定错误;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存在争议,刘XX主张违约金为0元,原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法庭审理中,面对对方当事人对录音内容的否认和对合同条款的强调,俞雯律师围绕“双方是否达成解除合意”以及“违约金是否过高”两大争议焦点进行了有力辩论。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即便构成违约,54万元的违约金也“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整。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再审审理,虽然认定刘XX单方停止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但确认合同中约定的54万元违约金“明显过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违约金从54万元大幅调整为5万元。扣除刘XX已支付的2万元定金,最终判令其仅需再支付3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俞雯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扭转了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成功启动再审程序。通过搜集关键证据,为后续违约金的调整创造了条件。精准运用《民法典》违约金调整规则,为当事人直接挽回了近50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她为当事人提供了全程的法律支持和心理疏导,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俞雯律师用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诠释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俞雯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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