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优秀的女律师——孙伟伟,她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以来,孙伟伟律师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业界的认可。
孙伟伟律师以“专业、尽责、务实”为执业理念,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执业期间,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不乏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错综复杂的疑难案件。她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良好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孙伟伟律师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这充分体现了她在专业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卓越见解。此外,她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能够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审查、内部反腐败机制构建、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刑事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孙伟伟律师是如何运用专业知识和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在被告人潘XX窝藏罪不起诉案件【案号:(20xx)鲁0xxx刑初x号】中,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8月31日,王X2经人介绍认识潘X,将其带回位于平度市新河镇沙XX的家中并阻止其离开。9月1日晚,潘X之子王X2、女儿王X1和女婿孙X前往寻找潘X时与王X2发生争执并厮打,王X2持单刃刀致王X2死亡、王X1受伤。案发后,王X2潜逃,王X1、潘XX得知其犯罪事实后,仍向其提供手机卡、手机等财物,帮助其逃匿。2017年,王X2被抓获,王X1、潘XX经侦查人员电话联系到公安机关接受审查。
公诉机关认为,王X1、潘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应当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然而,孙伟伟律师作为辩护人,在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后,精准地抓住了关键焦点。她指出,王X1、潘XX接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且,二人虽然为逃匿的重刑犯提供了帮助,但主要是在王X2生病时给予必要救助,更多地体现了亲情关怀,其提供手机、手机卡等行为属犯罪情节较轻。
最终,法院采纳了孙伟伟律师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认为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系自首,依法对其免除处罚。被告人潘XX犯窝藏罪,免予刑事处罚。
孙伟伟律师现担任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还是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律师代表。她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相信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孙伟伟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孙伟伟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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