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共同财产能争取吗
离婚时可以争取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你想争取更多共同财产,在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形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你需注意收集相关财产证据及对方过错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能否一方承担
离婚时共同债务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内部可协商债务承担方式,若一方愿意全部承担,法律不禁止。
然而,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仍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一方,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所以,离婚约定一方承担共同债务,不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只是在夫妻间明确了最终的债务分担。
三、离婚时共同债权应如何处理
离婚时,对于共同债权的处理,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按照双方约定来分割债权。
若协商不成,法院在处理时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将共同债权平均分配给夫妻双方,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比如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若一方经济困难,可适当多分配债权;还会考量债权的形成与双方的贡献,若一方在债权形成过程中付出更多努力,也会予以适当倾斜。
此外,如果债权涉及第三人,如夫妻共同借给他人的款项,在离婚分割债权时,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需告知第三人债权分割情况。
离婚时共同财产能争取吗?答案是肯定的,但争取的核心在于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及分割的法定规则。除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常见类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明确只归一方)也属于共同财产范畴。此外,分割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若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不仅能争取到应得份额,还可请求多分。如果您对具体哪些财产算共同财产、如何收集隐匿财产的证据,或想了解符合自身情况的分割方案,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一对一梳理,帮您切实维护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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