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内财产协议做公证后是否可以反悔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后一般不可随意反悔。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意味着协议的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旦公证,就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和法律效力。
不过,若存在法定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但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婚内财产协议中赠与房产有效吗
婚内财产协议中赠与房产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内财产归属。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协议即具法律效力。
不过,涉及房产赠与,若未办理过户登记,赠与人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前可撤销赠与。但存在例外情况,若协议经过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随意撤销。所以,若想保障婚内财产协议中房产赠与的效力,建议及时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或对协议进行公证。
三、婚内财产协议中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婚内财产协议中,债权债务处理应遵循自愿、公平、合法原则。对于债权,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债权归属,如归一方单独所有或双方按特定比例共有,该约定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债务处理方面,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可约定由一方承担或双方按比例分担;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应明确由负债方自行承担。不过,夫妻间债务承担约定同样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债务,承担后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协议内容需具体明确,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婚内财产协议做公证后是否可以反悔,并非绝对不能,但需满足法定情形。比如若签订协议时一方受欺诈、胁迫,违背真实意愿,或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情况,当事人可依法申请撤销或变更。此外,公证后的协议如需修改,需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公证,否则单方反悔不产生法律效力。若你正面临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后的反悔纠纷,或对撤销、变更的具体条件、举证要求存在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为你梳理清晰思路,解决实际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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