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第三者需要哪些证据才能立案
同居十年一方死亡,财产分割需区分情况。
若有共同财产,首先应认定哪些属于双方同居期间共同所得。一般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不能证明的按共同共有处理。分割时可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对于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同居关系不具有法定继承资格,另一方通常无法继承。但如果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情形,可要求适当分得遗产。例如另一方在同居期间对死者长期照顾、扶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量分给一定份额。
二、告第三者需要哪些证据没有证据
工伤问题找建设局一般没用。工伤认定及处理主要涉及劳动法律法规。
工伤认定通常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生工伤后,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申请,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工伤待遇。
建设局主要负责建设工程领域的行政管理等工作,与工伤认定及赔偿的直接关联性不大。所以,工伤问题应按劳动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寻求解决,而非建设局。
三、告第三者需要提供的证据是什么
告第三者需根据不同诉求提供相应证据:
破坏婚姻关系:若以破坏婚姻关系起诉,如配偶与第三者存在同居行为,需提供能证明二者同居的证据,像共同居住房屋的租赁合同、邻居证人证言、小区监控录像等,证明他们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返还财产:若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要提供财产赠与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购物凭证、赠与协议等,证明赠与事实和财产价值。同时,还需提供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购买凭证等。
侵犯名誉权:若第三者侵犯名誉,要提供能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网络截图等,证明其有侮辱、诽谤等行为,以及因该行为导致名誉受损的证据,如社会评价降低的证明。
当我们明确告第三者需要哪些证据才能立案时,还要注意不同维权场景下的证据差异。比如若起诉第三者返还配偶擅自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除立案必备的原被告身份信息、赠与事实初步凭证(如转账记录、消费凭证),还需补充证明赠与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的材料(如房产登记、存款流水);若涉及重婚,则需第三者与配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如邻居证言、共同居住证明)。这些细节直接影响立案成功率,若你不确定手头材料是否合规,或想了解证据收集的具体方法,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你梳理清晰,避免因证据不足耽误维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