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可以分割财产。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重要诉求之一。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涉及财产分割,或虽涉及但未处理,第二次起诉可提出分割请求。法院处理财产分割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需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当事人要提供相关财产证据,如房产证明、银行存款明细等。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对该方可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手续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与第一次流程大致相同,但需注意间隔时间。首先,要确认第一次离婚判决生效已过六个月,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准备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起诉状应明确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并阐述事实与理由。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立案后,按照法院通知缴纳诉讼费用。之后等待法院送达传票、确定开庭时间,按时参加庭审,在法庭上陈述观点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最后等待法院判决,若对判决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去法院要啥证件
第二次起诉离婚,去法院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明: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
2.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若结婚证丢失,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起诉状:需明确原告、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及事实与理由。
4.证据材料:包括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相关法律文书,证明是第二次起诉;还可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报警记录等。
5.子女相关材料: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
6.财产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用于财产分割。
当我们聚焦“第二次起诉离婚可以分割财产吗”时,除了明确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还需注意两个关键拓展点:其一,若第一次起诉时因证据不全或未主张部分财产,第二次起诉中可补充举证并申请分割;其二,若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第二次起诉时不仅能分割现有财产,还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该部分财产。不过,具体的举证标准、财产范围界定需结合个案细节判断。若您正面临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难题,或对未分割财产处理、过错方少分的举证等问题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