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纠纷是否能再次提起诉讼
抚养权纠纷能再次提起诉讼。在出现法定情形时,一方可就抚养权问题再次起诉。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等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另外,若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也可起诉要求变更。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二、抚养权纠纷当事人是否必须到庭
抚养权纠纷当事人原则上应当到庭。因为抚养权纠纷涉及身份关系和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当事人本人到庭能更好地表达真实意愿,便于法院查明双方抚养能力、抚养意愿、孩子生活现状等情况,以作出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判决。
若当事人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庭,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本人对抚养权问题的态度和理由。但这并不免除其出庭义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其不出庭。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抚养权纠纷委托权限有哪些
在抚养权纠纷中,委托权限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一般授权是指代理人仅享有程序性权利,如代为起诉、应诉,参加法庭调查、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回避等。代理人只能进行一般性的诉讼行为,不能对实体权利进行处分。
特别授权则赋予代理人更大的权限,除一般授权事项外,还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权利处分的行为。当事人授予特别授权时,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列举这些特别授权事项。
在抚养权纠纷委托中,委托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委托权限,并在授权委托书中清晰注明,以保障自身权益和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除了明确抚养权纠纷是否能再次提起诉讼的核心答案,还需知晓实践中的关键细节。比如,若要再次起诉变更抚养权,需满足法定情形。直接抚养方患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虐待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子女年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另外,通常两次起诉需间隔不少于六个月(新情况新证据除外),避免滥用诉权。如果您正纠结是否符合再次起诉条件,或不知如何收集有效证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梳理案情、给出精准建议,别让犹豫耽误合法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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