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夫妻离婚房屋该如何分割
农村夫妻离婚时房屋分割需区分不同情况。若房屋为婚前一方建造或购买,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若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建造,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且进行了扩建、添附,扩建、添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婚前部分仍归原产权人。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二、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咋算
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数额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三、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咋算出
农村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计算需综合多因素。一般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当讨论农村夫妻离婚房屋该如何分割时,除了常规的产权归属认定,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问题需关注:一是宅基地使用权的关联处理。农村房屋依附于宅基地,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宅基地使用权可能登记在一方或家庭名下,分割时需结合宅基地审批表、建房出资证明等证据判断;二是家庭共同建房的份额析出。若房屋由夫妻与父母、子女共同建造,需先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划分出夫妻二人的份额,再行分割。若您家的农村房屋涉及上述复杂情形,或对分割后产权过户、拆迁补偿衔接等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理清细节、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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