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后员工离岗咋处理
破产清算后员工离岗,企业应按法定程序处理。首先,支付员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企业要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可凭解除证明申领失业保险金等权益。
二、破产清算后债务如何获得赔偿
破产清算后债务赔偿遵循一定顺序。首先由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财产,进行全面清查与评估。然后按法定清偿顺序赔偿:第一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破产程序进行中产生的必要支出。接着是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金等。之后是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足够,按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赔偿。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则按比例清偿。债权人需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未申报的可能会影响受偿。若对分配方案有异议,可通过债权人会议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三、破产清算后还用还债吗
破产清算后是否还债需分情况。企业经破产清算,若全部财产按顺序清偿完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职工工资、社保费用、法定补偿金,所欠税款后,无剩余财产,则无需再对普通破产债权继续清偿,未还清的债务消灭。
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且该财产数量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应追加分配以清偿债务。此外,若企业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股东要在其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员工离岗咋处理,除了基本的离岗手续办理,还有两个与员工权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需要明确。首先,破产企业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经济补偿金等,属于法定优先清偿范畴,需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不少员工对具体清偿流程、金额计算可能存在困惑;其次,员工离岗后社保关系的转移、公积金的提取或接续,若操作不当会影响后续社保待遇享受。如果您对上述问题或其他破产清算中的员工权益问题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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