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夫妻的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比如,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买车,共同签署的借款合同所涉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购买日常用品、支付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等,也属于共同债务。
另外,夫妻一方虽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认定为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总之,判断是否为共同债务关键看是否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相关及双方意思表示。
二、哪些属夫妻个人财产哪些属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明确财产归属,可避免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哪些属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比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贷款合同、借条;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另一方事后明确表示认可或共同使用该借款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像购买日常用品、支付家庭水电费等。
此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一方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进货等。认定时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符合上述情形。
当我们厘清哪些属夫妻的共同债务时,还有两个易混淆的细节值得留意:一是共同债务的清偿规则。通常先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双方需协商承担比例,协商不成则按各自责任划分;二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否则不认定为共同债务。这些细节往往影响债务承担的实际结果,若你对共同债务的认定边界、清偿方案仍有疑问,或遇到具体债务纠纷,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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