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么
刑事案件逮捕后仍有可能取保候审。依据法律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以下情形,可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同意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二、刑事案件逮捕两个月还没结果怎么办
刑事案件逮捕两个月没结果属正常情况。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但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若符合特定情形,还能再延长两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可再延长两个月。
家属可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确认是否存在延长期限的情况。若发现超期羁押,可通过委托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诉、控告,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三、刑事案件逮捕后多久会开庭
刑事案件逮捕后到开庭时间不固定,受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影响。通常,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二个月,案情复杂可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的,依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级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
侦查终结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适用速裁程序的,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等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
刑事案件逮捕后还能取保候审么?答案并非绝对否定。逮捕后若符合特定情形,仍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比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或案件事实、证据发生变化导致无继续羁押必要等。不过这类申请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成功率,且需提交详细材料、走法定流程,普通人往往难以精准把握要点。如果您正为亲人被逮捕后能否取保的问题困扰,或想了解申请的具体条件、材料清单及操作步骤,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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