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夫妻有什么共同财产
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通常为共同财产,涵盖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住房补贴、公积金等。
2.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3.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夫妻有多套房产如何分割
1.离婚分割多套房产,先区分房产性质。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2.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通常均等分割;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要考虑购房款来源。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另一方。
3.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三、离婚夫妻有联系会怎样处理
1.因子女抚养、探望联系,要按离婚协议或判决约定,理性交流,保障孩子权益。
2.双方自愿就财产、债务重新协商,可签补充协议明确权责。
3.若一方联系构成骚扰、威胁,受侵害方可报警或申请保护令制止侵害。
4.一方干扰对方生活,对方可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离婚后联系要合法合理。
当我们明确离婚夫妻有什么共同财产的大致范围后,实践中仍有不少容易混淆的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婚后一方通过继承、赠与获得的财产,若未明确只归一方所有,也会被纳入共同财产范畴;还有夫妻共同经营的网店、股权等虚拟或无形财产,其价值认定及分割方式也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此外,若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另一方如何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也是离婚财产纠纷中的常见痛点。如果您正面临离婚财产认定的困惑,或不确定自己名下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范围,别再独自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精准梳理共同财产边界,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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