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立案45日未开庭咋办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应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结,案情复杂可延长不超15日。若立案45日未开庭,可这样做:首先,联系仲裁委,了解案件进度与未开庭原因,可能是案件量多、程序安排等所致。若因客观原因需等待,可耐心等待。其次,若存在仲裁委故意拖延等违规情形,可向其主管部门反映,要求监督并促进案件审理。也可收集相关证据,如与仲裁委沟通记录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总之,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动仲裁程序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立案后还可以加入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立案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加入。
若申请人要追加请求事项,通常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当事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或者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如果是案外人想作为共同申请人加入已立案的仲裁案件,需看其与案件是否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比如是否为同一用人单位的劳动者且基于同一事实引发的劳动争议等。仲裁机构会对其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会准许其加入;若不符合,可能不予准许。
总之,劳动仲裁立案后能否加入需依具体情形及仲裁机构的审查而定。
三、劳动仲裁立案提供哪些证据
劳动仲裁立案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诉求合理的证据。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1.劳动合同:最直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能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工作证、服务证等证件:可证明劳动者身份及在单位的工作。
4.考勤记录:包括打卡记录、考勤表,证明出勤情况。
5.其他劳动者证言:其他员工可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支持诉求的证据
若主张加班工资,需提供加班记录;主张违法解除合同赔偿,要提供辞退通知等。证据应合法取得、真实有效且与诉求相关。立案时先提供初步证据,后续可补充。
当遇到劳动仲裁立案45日未开庭咋办的问题时,不必过度慌乱,但需及时跟进了解情况。首先可主动联系受理的仲裁机构,询问未开庭的具体原因。比如是否因案件涉及复杂证据、需要追加第三人或补充材料而依法申请了延期(法律规定仲裁庭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15日),或是排期调整等客观因素。若确认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延期且超期未审,可向仲裁委监督部门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后续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起诉至法院,也可将超期情况作为相关事由说明。如果您不清楚如何有效跟进案件、申请延期的具体流程,或是担心超期影响权益保障,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帮您梳理步骤、解答疑惑,妥善处理劳动仲裁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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