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执业多年!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

执业多年!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成功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9 · 1498人看过
导读:赵骄虎律师从2011年执业至今,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律所合伙人。他深耕刑事诉讼业务,擅长刑事辩护等。执业期间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有诸多重大辩护成果。在养老项目非吸案中,助力被告人获缓刑。

在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律师——赵骄虎。他在刑事诉讼领域深耕多年,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刑事难题,今天就通过一起养老项目非吸案,让大家了解这位优秀律师。

2011年,甲X注册成立了X养老服务管理公司,后来公司多次更名。该公司在南京的X区、X区租赁场所设立线下网点,招聘了包括庚X在内的众多人员。从2014年到2019年,这家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投资X老年公寓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公诉机关指控,涉案公司累计向168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1亿余元,造成损失6000余万元,其中庚X参与向17名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900余万元,造成损失500余万元。

2023年到2024年间,各被告人陆续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部分被告人还退缴了违法所得。庚X委托了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担任辩护人。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赵骄虎律师没有丝毫退缩,他针对案件核心争议提出了精准的辩护意见。

赵律师指出,指控庚X的非吸数额所依据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鉴定资质存疑、材料来源不完整、数据重复或遗漏等问题,不符合证据“三性”要求。而且涉案数额中多数为员工投资,相关人员和金额应扣除,庚X自行投资及返利也应扣除。同时,庚X涉及的员工及员工亲属投资,并非其主动吸收、也无授意,量刑时应与“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存”区分。此外,赵律师还强调庚X具有从犯自首、自愿认罪、积极退赃等情节,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相对较轻且家庭情况特殊,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公司设立后以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为主要活动,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对辩护意见审查后,虽然未采纳“单位犯罪”“员工投资数额扣除”等意见,但采纳了“庚X系从犯、具有自首/退赃/自愿认罪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庚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充分体现了赵骄虎律师的专业性和责任心。他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针对性辩护,实现了辩护效果最大化。他精准梳理从犯、自首、退赃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明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为从宽处罚奠定基础。同时,结合被告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及家庭情况,重点主张缓刑适用,有效说服法院采纳该意见。最终助力被告人获得“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的判决,既承担了刑事法律责任,又避免了实刑羁押对个人及家庭的冲击,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赵骄虎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十余年间,他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他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辩护成果,先后为多起案件当事人争取到无罪判决、不起诉、不批捕取保候审、缓刑等,还实现了多起案件刑期大幅优化或罪名减轻。

若需联系赵骄虎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赵骄虎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