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时如何提供证据材料
打官司提供证据材料,需遵循一定规则。首先,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供。法院会指定举证期限,当事人应在此期间向法院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可能不被采纳。
其次,证据要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真实性即证据是客观存在的;关联性指与案件事实有联系;合法性要求证据的形式、收集方法合法。
再者,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如书证应提供原件,物证应提供原物,若提供原件、原物有困难,可提供经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
最后,制作证据清单。详细列明证据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一式多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加一份提交给法院。
二、打官司时如何提出反诉赔偿
打官司时提出反诉赔偿,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满足反诉条件。反诉应在本诉进行中,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反诉的当事人应限于本诉的当事人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事实,或者具有因果关系。
其次,准备反诉状。写明反诉人及被反诉人的基本信息、反诉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比如因合同纠纷本诉要求履行合同,反诉可基于对方违约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并说明违约事实。
最后,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交反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会对反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与本诉合并审理。
三、打官司时如何获取18年前的银行流水
打官司获取18年前银行流水,可通过以下途径。首先当事人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相关银行网点,向工作人员提出查询申请,说明用途是用于诉讼,请求打印该时段的银行流水。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持双方身份证件办理。
若因客观原因当事人无法自行取得,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该银行流水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及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有必要的,会向银行发出调查令或由法院工作人员前往银行调取。
打官司时如何提供证据材料是诉讼中绕不开的关键环节,但除了基础的提交流程,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细节需留意:一是证据提交有严格的举证期限,若超过法院指定时限未提交,可能丧失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二是电子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并非直接打印即可,需保留原始载体可查,必要时还需公证,否则可能因真实性存疑不被采信。如果您正准备诉讼,对证据的收集范围、特定类型证据的处理或举证期限的把握仍有困惑,别让细节影响案件走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您精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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