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有这样一批法律工作者,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和职业操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程豪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自2014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程豪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取得显著辩护成效。他不仅是律所合伙人,还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等多项职务。
在众多案件中,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颇具代表性。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在本案中围绕多个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的两个行为构成“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主张借款冲抵和剔除第三方查询费用;在量刑情节辩护时,强调自首情节,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和初犯情况,提及家庭困难,还争取立功情节。
然而,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牵连犯、择一重罪”的辩护意见,认为应数罪并罚;在受贿数额认定上,全额认定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但在量刑情节认定上,法院采纳了自首和退赃的辩护意见,对卢XX从轻处罚。
尽管程豪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维护了程序正义。他的辩护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呈现给法庭,推动法院审慎裁判。他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以及关于“退赃”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和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虽未直接作为量刑依据,但展现了被告人完整形象,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程豪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诠释着法律人的价值追求。他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认真负责,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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