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6073,服务地区为天津,现担任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曾做过5年检察官,在天津市某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此后,他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
转岗律师后,张烜墚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用3年时间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尤其是“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着独到见解。2020年,他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
张烜墚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了150余件各类无罪案例,其中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并有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公安机关解保当事人重获自由的案例。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的案件,不批捕概率在75%左右。他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绝大多数都收到了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结果。此外,他代理的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
张烜墚还担任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等多个职务,是2024中国区LegalOne商业犯罪领域实力之星,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颁布的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还是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导师、2024年桂客年会最受欢迎律师。他研发了14门刑事辩护课程,为《辩护人认为》(第四辑)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和项目创立提供了支持。
二、主办案例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人安X于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专业分析。律师团队经分析认为,本案存在两个核心的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有虚开发票的行为,但其已将涉及的相应税款全部足额缴纳,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犯罪行为所要求的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发生在2013-2014年,至案发时已远超法定追诉时效。
张烜墚律师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多次、深入的沟通,系统阐述了上述辩护意见,并提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经过专业辩护和有效沟通,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对安X予以释放,并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
在本案中,张烜墚律师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精准找到核心突破口,在侦查阶段就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将案件“拦截”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娴熟运用刑事追诉时效制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保障人权、防范冤错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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