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局认定工伤单位不服怎么处理
单位不服劳动局的工伤认定,可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单位需提供能证明其主张的证据,如证明职工不属于工伤的相关材料。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一般不停止工伤认定决定的执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经复议或诉讼,认定结论被撤销,相关待遇可能会受影响。
二、劳动局认定工伤具体流程是什么
劳动局认定工伤一般按以下流程:
1.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需提交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2.受理:收到申请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审核材料,材料不全的会要求补正;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调查核实:可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等有义务协助调查。
4.作出认定决定: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认定结果包括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不予认定工伤,会书面通知申请方和用人单位。
三、劳动局认定工伤打官司要多久时间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期限分两种情况。若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若适用普通程序,第一审案件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案件法院应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按上述规定报批。
当遇到劳动局认定工伤单位不服怎么处理的情况时,单位通常会通过法定救济途径维权,但过程中藏着不少关键细节。比如,单位需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两者是否有先后顺序?不同地区对申请材料的要求是否有细微差异?另外,若单位起诉,工伤职工是否需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又该如何补充提交能佐证工伤事实的证据?这些问题看似零散,却直接影响纠纷走向。如果您正面临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的纠纷,或是想了解后续救济流程的具体操作,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思路、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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