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进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结婚登记到离婚或一方死亡这段时间获得的财产,一般属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如著作权在婚姻期间产生的版税等。
其次,继承或受赠的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未明确只归一方,也为共同财产。像婚后一方继承长辈房产,没特别指明由其个人继承,就属共同财产。
另外,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由法院依实际情况认定。但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个人财产,非共同财产。认定时需收集财产取得时间、权属证明等证据。
二、怎样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首先,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遵循自愿原则,达成一致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情形,在分割时可少分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等重大财产,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进行实物分割;不宜分割使用的,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若涉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情况,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分割。
三、怎样进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有财产认定需遵循法定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一般属夫妻共有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也认定为夫妻共有。
若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从约定处理。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涉及继承或受赠财产,如无明确只归一方,也属夫妻共有。实践中,要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取得时间、资金流向等因素判断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当我们关注怎样进行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认定时,实际操作中还常伴随两个关键细节:一是举证责任的划分。主张某财产为共同财产,需提供哪些证据(如婚后工资流水、共同购房的转账记录等);二是若一方隐匿、转移共同财产,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些问题直接影响认定结果,却容易被忽略。若您在实际中遇到证据收集困难,或对特殊财产(如婚前首付婚后还贷的房产、公司股权)的认定存疑,别再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帮您理清思路,避免因认定不清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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