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有哪些行为
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主要包括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这是为便于法院调查、勘验、测量等,也有利于案件审理与执行。比如因房屋所有权归属产生的确认之诉,或对房屋进行分割的析产纠纷,均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诉讼顺利进行及判决有效执行。
二、专属管辖的规定包括什么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
主要规定如下: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例如房产买卖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像港口货物装卸等纠纷,由该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被继承人在多地有房产,其中一处房产价值大,该房产所在地及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专属管辖的目的在于确保特定案件得到专业、高效且合适的审理,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专属管辖的适用对象是谁
专属管辖适用于特定类型案件。主要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比如房屋产权纠纷等;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排除了其他法院的管辖权,目的在于确保特定案件能由最具关联性和便利性的法院审理,保障案件公正高效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它约束的是案件当事人及相关法院,当事人需依据专属管辖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也只能依据专属管辖规定受理并审理案件,不得违反。
当我们梳理专属管辖的不动产纠纷有哪些行为时,除了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转让等典型纠纷外,不动产抵押纠纷、不动产继承中的权属争议,也常被纳入专属管辖范畴。需要注意的是,部分涉及不动产的相邻权纠纷(如采光、通行争议),虽与不动产相关,但管辖适用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并非全部适用专属管辖。若您遇到具体的不动产纠纷,不确定是否属于专属管辖范围,或是不知如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准备相关材料,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清晰解答与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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