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同受贿犯罪怎么认定的
认定共同受贿犯罪需从以下方面判断。主体上,需至少一人为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可构成共犯。主观方面,各行为人之间有共同受贿的故意,即对受贿行为有共同认知与意思联络,都明知行为性质和后果且希望结果发生。客观方面,存在共同受贿行为,表现为各行为人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与受贿结果有因果关系。受贿所得可由共同犯罪人共同占有,也可由部分人占有,但都不影响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需综合全案证据,准确判断各行为人是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
二、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是如何的
共同受贿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受贿。认定需考虑以下方面。
主体上,至少有一人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可构成共犯。
主观方面,各行为人具有受贿的共同故意,即都明知行为性质与危害后果,且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他们之间存在意思联络,对共同受贿行为有共同认识。
客观方面,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受贿行为。行为表现方式多样,可能有分工不同,如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有的收受财物,但都与受贿结果有因果关系。受贿所得归属不影响共犯认定,即使部分人未实际获取财物,只要参与共同受贿行为,也构成共犯。
三、共同受贿犯罪是怎样判定的
共同受贿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受贿。判定要点如下:
主体方面,需至少一人为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可构成共犯。主观方面,各行为人有共同受贿故意,即行为人对共同受贿行为有认识,且都有意参与并希望结果发生。
客观方面,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受贿行为,这些行为相互配合、联系,形成统一犯罪活动整体。可能表现为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有的收受财物等。
实践中,国家工作人员与近亲属通谋,由前者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利,后者收受财物的,构成共同受贿。需依据证据判断行为人是否符合上述主客观条件来认定是否构成共同受贿犯罪。
了解共同受贿犯罪怎么认定的,除了明确“共谋”“共同受贿行为”等核心要件,实践中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延伸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共同受贿中的主从犯认定。若行为人在受贿中起组织、策划或主要实行作用,会被认定为主犯,量刑明显重于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从犯;二是共同受贿的数额计算。并非仅按个人分得金额追责,而是以共同受贿的总额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这点常被误解为“拿多少算多少”。如果您对自身遇到的类似情况是否构成共同受贿、主从犯区分标准,或具体数额认定规则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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