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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保险是否参与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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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8 · 1212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保险分割分情况:人身属性保险(如个人重疾险、意外险)属个人财产不分割;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保费的投资型保险(如分红险、万能险),保单现金价值属共同财产,可协商退保分现金或一方补另一方。分割需考虑性质、购买时间、缴费等,协商不成可诉讼由法院判决。
离婚保险是否参与财产分割

一、离婚保险是否参与财产分割

离婚时保险是否参与财产分割需分情况看。

如果是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如以个人名义购买的重疾险、意外险等,一般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若是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的投资型保险,如分红险、万能险等,其保单的现金价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进行分割。分割方式通常有协商退保后分割现金、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现金价值等。

具体分割时,要综合考虑保险的性质、购买时间、缴费情况等因素。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二、离婚保险是否被分割

离婚时保险是否分割需依具体情况判定。若为一方在婚前购买并已缴清保费的保险,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若为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受益人的人身保险,离婚时可协商分割保单现金价值,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若为财产保险,保险利益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若受益人为子女,保险利益一般归子女,不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但需考虑保费缴纳情况,若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保费,可能需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离婚保险是共同财产

离婚时保险是否为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且保险利益具有财产属性,如现金价值、生存金等,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可协商退保分割现金价值,或一方补偿另一方相应价值后保留保险合同

若为婚前购买且已缴清保费,一般属于个人财产。若婚后以个人财产缴纳保费且能证明,也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受益人为第三人,如子女,保险金一般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保险是否参与财产分割是离婚时财产处理的常见疑问,除了明确这一核心问题,还有两个需重点关注的延伸细节:其一,不同类型保险的分割逻辑有差异。理财型保险的现金价值通常会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纯人身意外险、重疾险的赔偿款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其二,婚前购买但婚后持续缴费的保险,分割时需区分婚前个人缴费部分和婚后共同缴费部分,仅共同缴费对应的现金价值可分割。若您对自家保险产品的具体分割方式、现金价值计算,或是离婚时保险权益的归属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清晰界定每一处权益边界,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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