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分担及赔偿办法
工伤认定中,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关于赔偿办法,首先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依伤残等级确定。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大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的,相关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工伤认定举证责任该由哪一方承担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较为明确。一般而言,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这是基于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本身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当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需初步证明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等基本事实。而用人单位若否认工伤,就应当提供相应证据来反驳,比如证明职工受伤并非因工作,或者其受伤时不在工作岗位等。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或举证不力,将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即工伤认定可能成立。
三、工伤认定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
在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的承担主体分情况而定。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证明职工不属于工伤情形。若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而职工一方需对劳动关系、事故伤害、职业病等基本事实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比如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受到了伤害。
关于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分担及赔偿办法,除了我们已梳理的责任划分规则和赔偿项目标准,还有两个容易踩坑的关键问题需留意:一是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单位逾期未申报的,职工或近亲属需在事故发生/诊断为职业病起1年内提交申请,超时可能丧失认定资格;二是赔偿中的停工留薪期时长,需以医疗证明为基础,结合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确定,并非企业单方面说了算。如果您正面临时效计算不清、停工留薪期争议,或是对举证材料准备、赔偿金额核算仍有困惑,别让模糊认知耽误工伤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答疑,帮您理清维权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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