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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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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7 · 1571人看过
导读:工程款违约金计算分约定与法定两类: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方式(如未付工程款比例)计算,但违约金与损失差距过大时,当事人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无约定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司法实践常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LPR等计算。
工程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工程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1.工程款违约金计算分约定和法定两种。合同约定了计算方式的,像按未付工程款一定比例算,就按约定来。不过,若违约金和损失差距过大,当事人可让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2.合同没约定的,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司法里常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LPR等算。

二、工程款违约利息咋计算

1.工程款违约利息计算分两种情况:有约定按约定,但不能超国家限制借款利率规定;无约定则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2.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付款时间无约定或不明时,交付了建设工程的,从交付日起算;未交付的,从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起算;既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从起诉日起算。

三、工程款违约金具体如何计算

工程款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通常有约定和法定两种。

若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具体约定,一般按照约定的比例或数额计算。比如约定按未付工程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若合同未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调整。过高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损失等因素予以降低;过低时,则可能会适当提高。需注意,具体计算要结合合同条款、实际损失等综合判定。

当我们探讨工程款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的时候,不能仅停留在计算规则本身,还需关注两个紧密关联的法律问题:一是约定的违约金若过高或过低,法院是否会予以调整?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请求法院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对违约金数额进行适当增减;二是违约金与逾期付款利息能否同时主张?这需结合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判断,并非必然可同时适用。如果您在工程款结算中遇到违约金计算争议,或是对违约金调整、与利息的竞合问题存在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帮您妥善处理工程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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