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滥用诉讼权利包括被告吗
滥用诉讼权利包括被告。原被告在诉讼中均享有法定权利,但都可能存在滥用情形。
从法律规定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但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被告若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无正当理由行使诉讼权利,给原告或其他诉讼参与人造成损害,就构成滥用。
比如,被告为拖延时间,无合理理由多次申请延期开庭;或者明知无事实依据,仍提起管辖权异议,干扰诉讼正常进行,都属于滥用诉讼权利。若被告滥用诉讼权利,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损方还可要求被告赔偿因滥用权利造成的损失。
二、滥用诉讼权如何维权
若遭遇他人滥用诉讼权,可通过如下方式维权。一是在诉讼中提出抗辩,针对对方无事实依据或法律根据的诉求,当事人应积极举证,向法院阐明事实真相与法律关系,反驳对方主张。二是要求赔偿损失,若因对方滥用诉权致自身遭受经济损失,如律师费、差旅费等,可在诉讼中或另案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三是向法院反映情况,对于明显滥用诉权、扰乱诉讼秩序的行为,可向法院提出,法院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滥用诉讼权利向什么部门处理
若遇到对方滥用诉讼权利,可向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反映。滥用诉讼权利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法院有权规制。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对方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法院经审查认定后,可根据情节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措施。若滥用诉讼权利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受损方还可另行提起侵权损害赔偿之诉,要求滥用方赔偿包括律师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结合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滥用诉讼权利行为作出处理。
当我们探讨滥用诉讼权利包括被告吗这一问题时,需明确诉讼程序中,原被告均可能成为滥用主体。被告若恶意拖延举证期限、伪造证据阻碍对方实现权利,或无正当理由多次申请回避、重复提出管辖权异议等,都可能被认定为滥用诉讼权利。此类行为不仅影响案件审理效率,还可能面临法院训诫、罚款,甚至承担对方因应诉产生的合理费用。若你在案件中遭遇对方(无论原被告)滥用诉讼权利的困扰,不知如何固定证据、主张权利,或对相关法律后果认定存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针对性解答,帮你理清维权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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