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一方提起诉讼离婚该如何处理
首先,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证据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材料。
法院受理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接着进入审理阶段,一般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若调解成功,可出具调解书,结束离婚诉讼;若调解无效,法院将根据庭审及证据情况进行判决。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法院大概率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会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一并处理。
二、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该怎么做
夫妻一方提起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会进行审理,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不存在所谓“有效期”。
如果是协议离婚,需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联)》,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若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一般为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一般为三个月。
当夫妻一方提起诉讼离婚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得到基础解答后,仍有不少实操细节值得关注。比如诉讼中共同财产分割的举证要点,多数夫妻对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如何收集有效证据容易模糊;还有未成年子女抚养权争夺的核心逻辑,涉及双方抚养能力、孩子意愿等多维度考量,并非简单“谁想养就归谁”。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案件走向,若你正面临诉讼离婚的筹备或进行中,对财产举证、抚养权争取等问题有疑问,别让模糊认知耽误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针对性帮你理清思路、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