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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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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7 · 1867人看过
导读: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四种情形下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且单位无过错;二是合同期满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三是劳动者享受养老保险、达退休年龄或死亡/宣告死亡失踪致合同终止;四是劳动者严重违规失职等过错被单位解除。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一、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依据《劳动合同法》,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辞职,且非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4.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不支付经济补偿是工资

不支付的经济补偿不是工资。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因提供劳动而获得的报酬。而经济补偿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款项,比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应给予劳动者的补偿。若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能面临以下后果:支付额外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面临仲裁和诉讼: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维权。若单位败诉,除支付经济补偿金,还需承担仲裁费诉讼费等费用。影响企业信誉: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为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影响企业的人才招聘和业务合作。

实践中,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单位也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避免法律风险。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除了员工主动辞职(企业无过错)、严重违纪被辞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形外,部分企业可能混淆“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适用。比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却错误主张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类情形易损害员工权益。此外,若您对企业认定的“不支付情形”是否合法存疑,或想了解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维权时的举证要点,别错过专业指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法律人士帮您厘清疑惑,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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