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分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上,一般由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及最高法确定的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最高法可指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地域管辖方面,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指大量或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涉及信息网络侵权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二、侵害知识产权有哪些侵权行为
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专利侵权:未经许可实施他人专利,如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等。
商标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以及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等行为。
著作权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等。还包括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等。
一旦发现知识产权被侵害,权利人可通过协商、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
2.消除影响:责令侵权人采取措施消除因其侵权行为给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的不良影响,恢复权利人的名誉等。
3.赔礼道歉:以公开或私下的方式向权利人赔礼,表达歉意,以抚慰权利人的精神损害。
4.赔偿损失:这是最常见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或者按照法定的赔偿数额计算方法来确定赔偿金额,以弥补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这些承担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具体应根据侵权的具体情况和权利人的诉求来确定。
当我们厘清侵害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规定是什么之后,实践中还有两个容易困惑的关联问题值得关注:一是若对管辖法院存在异议,该在什么期限内、以何种形式提出?二是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商标侵权、著作权纠纷),管辖规定是否存在细微差异?比如专利纠纷多由知识产权法院或中级法院管辖,部分著作权纠纷可由基层法院管辖,这些细节直接影响案件起诉效率与推进结果。若你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对管辖异议流程、特定类型案件的管辖适用仍有疑问,或是需要专业律师协助梳理管辖细节,别犹豫,立即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针对性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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