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外死亡后财产继承有哪些问题
意外死亡后财产继承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首先是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次是遗产范围确定。要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部分才作为遗产继承。
再者,存在遗嘱继承优先的情况。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遗嘱分配财产,而非法定继承。
另外,继承开始后,继承人需及时表示是否接受继承。若未明确表示,视为接受继承。同时,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之间也可协商确定遗产分配方式,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意外死亡后财产由谁来继承
意外死亡后,财产继承依《民法典》规定处理。若有遗嘱,按遗嘱继承,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意外死亡后遗产应如何分配
根据《民法典》规定,意外死亡后遗产分配如下:
首先看是否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遗嘱,按遗嘱分配;若有遗赠扶养协议,按协议执行。
若无上述情况,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他们一般均等分配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意外死亡后财产继承有哪些问题?除了遗产范围的明确、法定继承人顺序的认定,还有两个易引发纠纷的关键点需厘清。其一,继承权丧失情形,若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产伤害其他继承人、篡改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等行为,将依法丧失继承权,直接影响财产归属;其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的效力冲突,若被继承人生前既签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后获遗产)又立遗嘱,法律明确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这一点常被忽略。若您处理意外死亡财产继承时,对遗产认定、继承权争议或协议效力等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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